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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脊柱肿瘤,特别是转移瘤的外科治疗,常常遭到一部分人的反对,其理由是:手术“不能改变病人总的预后,徒然给病人增加痛苦”,这是一种陈旧和片面的意见,随着脊柱骨内固定技术的发展和肿瘤化疗的进步,外科治疗已可为病人带来一系列好处 。
恶性脊柱肿瘤的外科治疗方法
手术切除脊椎肿瘤后,给予坚强的内固定,辅以术后化疗或放疗,可以治愈一部分病人,或使一大部分病人无痛生存几个月至几年,提高病人有生之年的生活质量。坚强的内固定及减压术后,病人不完全截瘫的恢复,可减少家属或护士的工作量。对原发肿瘤尚未发现的病例,手术治疗还可完成病理活检。
一、手术指征
1.患者有严重疼痛,用放疗等不能满意控制。
2.患者有脊髓压迫症状,应尽快在完全截瘫出现前,施行手术减压,截瘫可望完全恢复。
3.原发肿瘤有比较敏感药物治疗者。
4.原发肿瘤未发现者,手术切除肿瘤标本行病理检查,可帮助寻找原发灶。
二、术前准备
1.纠正病人的全身营养状态及水电解质平衡。
2.照X线平片、断层片、最好有CT片,如有脊髓压迫者,应作脊髓造影或MRI检查。
3.配血2000~3000毫升。
4.诊断明确者,术前可用一疗程化疗。
三、手术方法
1.姑息性外科处理:原发肿瘤未切除或除脊柱外还有其他部位广泛转移者,可作脊柱肿瘤的姑息性处理,无神经系统症状者,仅作后路双哈氏杆撑开固定(于病椎上方第三个椎体上放上钩、下方第二个椎体上放下钩),或用Luque、C-D、Dick等法固定(固定病灶上、下方各2-3个椎体),恢复病人脊柱的支撑功能,缓解由于椎体破坏而脊柱不稳定引起的疼痛,病人术后一周即可起坐、翻身,护理极为方便。有神经系统症状者,先作病椎处局限性椎板切除减压,并切除突入椎管内肿瘤组织,止血后,再用上述固定。
2.脊柱肿瘤的切除及椎体重建术:根据病灶部位,选择经胸(胸椎)或胸-腹联合切口(胸-腰段)或腹部倒“八”字切口(腰段)进入,显露病椎前方和二侧至椎弓根基底及椎间孔处,将病椎上、下方椎间盘切除,这样整个椎体的前侧方完全显露后,容易控制出血,然后交替用骨刀、咬骨钳、刮匙和垂体咬钳切除病椎,一助手准备一纱布块,随时在术者手术间隙进行压迫止血,一般肿瘤椎体完全切除术后,用明胶海绵和纱布压迫10分钟,即可止血,应将整个病椎全部切除,后方直至显露后纵韧带,如椎弓根亦被侵犯,可将其同时切除,如太靠后部分不易切除者,可留待后路手术时切除,然后进行脊椎重建术,有如下几种可供选择方法:
(1)人工椎体置入术:将人工椎体上、下“L”型钢板固定于上、下方椎体上,然后套上中央带有反扣螺纹的部分,并拧动向上、下两个方向撑紧,然后于空隙位植入碎骨切下肋骨或髂骨。
(2)在病椎椎体切除后,于相邻上、下椎体之间中央嵌入手外科钢板一块(用以防止骨水泥块的滑出),于脊髓前方放二片明胶海绵(用以隔热),然后用骨水泥包绕金属钢板,充填切除椎体的缺损。然后再加上Armstrong钢板或Kanada装置,行前路固定。如无此装置,亦可在3周后从后路用Luque装置或Dick装置固定,下肢功能康复后,即可带支具下地,外固定至少4个月。
3.手术后处理:
(1)同一般脊柱内固定术后处理。
(2)脊椎肿瘤未切除或未切除干净者,术后可加用放疗(金属内固定,有反射射线作用,应考虑)或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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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