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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居民取暖费暂执行22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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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zl.995jk.com 更新时间: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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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天气转凉,市内各供热企业又要开始收取今冬取暖费了。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居民取暖价格暂时仍执行每平方米22元的标准。

    “目前,我市还没有出台新的居民取暖费用调整政策。取暖价格先按照旧政策进行预交。”市物价局价格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采暖面积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费,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公摊面积计费。地下室及住宅楼外的公摊面积不得收取采暖费。对在采暖期暂不用热的空置房,由用户提出申请,经供热企业、热交换站和居委会核实,采取有效措施后,按应缴纳热费总额的20%收取。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多个小区了解到,2012年度采暖费收取标准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居民供暖价格还是22元/平方米。

    到底今年居民供暖价格还会变化吗?记者从石家庄市物价局了解到,目前还没有居民取暖费用调整的通知下发,居民取暖费用还是按旧政策收取。居民采暖价格仍为每平方米22元。采暖面积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费,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公摊面积计费。地下室及住宅楼外的公摊面积不得收取采暖费。

    温馨提示:以上是995健康网对石家庄居民取暖费暂执行22元/平方米的相关介绍,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想了解相关内容,可浏览本站其他网页。

    (责任编辑: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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