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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肯定TSH受体抗体(TRAb)是本病的病因,TRAb有异质性,引起Graves病的是促甲状腺激素受体刺激抗体(TSAb,TSI)。在未治疗的Graves病患者中TSI的阳性率高达90%以上。TSI阳性预示疾病进展或复发,并可作为可否停用ATD的指标。经手术治疗后一般血清TSI有暂时性增加,大约在几周后消失。而经同位素治疗后血清TSI增加则更为明显和持久,有的至一年后才消失。
血清TSI阳性的孕妇也可将该抗体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以致婴儿出生后发生暂时性甲亢,大约6~12周婴儿甲亢即缓解。目前国内临床上所测定的多为血清TRAb,不能测出特异性TSI水平,加之测定方法本身问题,阳性率相对较低,对药物治疗时判断疾病预后有一定困难。建立敏感TSI测定方法是急待解决的问题。
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和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的存在反映甲状腺自身免疫状态的存在,在Graves病时其滴度不及桥本病高,在ATD治疗后约3个月可以转为阴性。虽然TGAb和TPOAb在未经治疗的Graves病中阳性率明显增高,但与Graves病的发病无直接关系。
TSI是否从血中消失是决定ATD治疗后能否长期缓解的重要指标。ATD本身也能抑制甲状腺自身抗体的产生。维持期ATD剂量不宜太小,且至少应在一年以上,因此为保证使用足量的ATD而不致发生甲减,常同时联合应用甲状腺素治疗,直至血中TSI转为阴性。
三、Graves病发病的启动因素
至今尚未阐明,以下各种因素可能与发病有关:(1)精神创伤,沉重的压力和精神紧张可诱发Graves病。(2)某些细菌和病毒感染后所产生的抗体与甲状腺组织成分(如TSH受体蛋白)发生叉反应。例如肠道耶尔森菌(Yersinia)感染。(3)独特型-抗独特型抗体:例如耶尔森菌感染时,菌膜上有TSI受体,其作为抗原在体内产生相应的抗体,所形成抗体的V区具有抗原特异性,又成为抗原诱导产生抗独特型抗体,作用在TSH受体上而诱发Graves病。(4)甲状腺创伤、甲状腺炎释放甲状腺成分刺激TSI的产生,诱发Graves病。(5)碘过量,锂制剂治疗亦可诱发本病。
(责任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