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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源性致癌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内分泌功能紊乱 激素是神经体液调节机体发育和功能的重要物质,在正常状态下,各种激素维持着动态平衡的关系。当疾病或某种外因引起内分泌紊乱的时候,可使某些激素刺激相应敏感的组织器官,尤其是性激素的紊乱,更能导致细胞的增殖,甚至癌变。
二、神经精神因素 传统中医理论认为有些癌症是七情郁结、气血凝滞引发的。不少癌症患者有精神创伤的历史,可见人的精神状态和癌症有着重要的关系。现代医学证明,各种刺激因素长期而且过度地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会导致高级神经活动机能衰退、正常的物质代谢失调,致使癌物质发挥作用,容易诱发癌症。
三、 免疫机能 人体具有抗癌免疫机能,如果这种免疫机能强,可以杀灭癌细胞;如果这种免疫机能弱,在致癌因素作用下容易发生癌症。由此可见,癌症的发生与每个人的免疫状况关系密切。当一个人免疫功能受到抑制或免疫缺失的时候,常可引起淋巴系统癌和与病毒有关的恶性肿瘤。
四、 遗传因素 某些癌的发生与遗传因素有密切的关系,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嗜镉细胞瘤、神经母细胞瘤、结肠腺癌、乳腺癌、胃癌等均有较明显的遗传倾向或家族聚集性。但是,癌症的遗传机理目前还不清楚。
对大多数与遗传有关的癌症的发生而言,遗传仅是一种倾向,即由于遗传或遗传性疾病所具有的DNA或染色体改变,增加了对病毒、物理性致癌因素或化学性致癌因素作用的敏感性,也影响了DNA分子的正常修复,再加某些免疫反应,进而促进癌的形成。
总之,癌症的发生与人体内部因素有着重要的关系,我们要克服过度紧张或抑郁情绪,一旦发现内分泌功能紊乱、免疫功能缺损,就要积极求治,消除内源性致癌因素,掌握预防癌症的主动权。
(责任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