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治疗 肿瘤常识 肿瘤护理 肿瘤预防 肿瘤专题

规范恶性淋巴瘤的化疗

>>返回肿瘤科首页

文章来源:zl.995jk.com 更新时间:2014年07月06日
  • 分享到:

    [小资料]

    在化疗药方案中,COPP为环磷酰胺、长春新碱、甲基苄肼、强的松;CHOP为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强的松;IMVP-16为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足叶乙甙;DICE为地塞米松、异环磷酰胺、顺铂、足叶乙甙;DHAP为顺铂、阿糖胞苷、地塞米松;ESHAP为足叶乙甙、甲基强的松龙、阿糖胞苷、顺铂。

    在我国,恶性淋巴瘤是常见恶性肿瘤之一。恶性淋巴瘤是原发于全身淋巴系统的恶性肿瘤,包括霍奇金氏病(HD)和非霍奇金淋巴瘤(NHL)两大类。

    但是,目前在治疗恶性淋巴瘤方面存在着不规范问题,这不仅是病人不坚持按医嘱规范用药,还有些医生由于对淋巴瘤治疗的经验不多,也未采用规范化的治疗方法,在用药上或剂量不够,或药物选择及疗程安排不恰当。

    近年来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发病率明显上升,而霍奇金氏病则有所下降。因此本期着重介绍非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有关霍奇金氏病的治疗将于9月12日继续介绍,请读者朋友留意。

    发病时的年龄、乳酸脱氢酶、一般状况、临床分期和淋巴结以外的实质脏器受侵的数目,与非霍奇金淋巴瘤病人的预后明显相关。低危组患者的预期5年生存率为73%,低中危组为51%,中高危组为43
    %,高危组为26%。

    淋巴结内原发的惰性非霍奇金淋巴瘤Ⅰ、Ⅱ期的Ⅰ、Ⅱ级滤泡性淋巴瘤的病变进展缓慢,10年生存率为80%,单纯的放射治疗即可取得很好的疗效,而单独化疗或化放疗联合应用并没有见到更好的临床效果。Ⅲ、Ⅳ期患者治疗方案的选择应慎重,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模式,在病稳定、没有影响生活质量和主要脏器功能的情况下,可以观察,否则应进行必要的治疗。化疗方案不宜过强,一般COPP或CHOP方案即可。

    化疗联合干扰素治疗可以提高疗效。目前,临床上对自体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该病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是否能改善生存期尚无定论。近年来一个新的动向是应用非清髓性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初步结果令人满意。Ⅲ级滤泡性淋巴瘤的治疗原则与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相似。

    惰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的30%~85%在其发展过程中要转化为恶性程度更高的组织学类型,所以一旦复发或病情进展,则应再取活检,明确疾病的性质是否已发生了改变,以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案。

    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是一种全身性的疾病,化疗在综合治疗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而放射治疗则可有效地控制局部病变,二者的有机结合,使Ⅰ、Ⅱ期患者的疗效优于任何单一治疗。尽管如此,对Ⅰ、Ⅱ期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最佳的治疗方案仍然存在争议,比较趋一致的观点是,如果病人的受侵部位少于三处或无巨大肿块,可以仅接受短疗程的CHOP方案化疗,继以受侵部位的放疗;如果肿块直径大于10厘米或伴有其他的不良预后因素,则应按照Ⅲ、Ⅳ期病人对待。

    Ⅲ、Ⅳ期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以化疗为主,诱导化疗后辅以局部放疗。目前认为CHOP方案仍然是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首选的方案。

    应该指出的是,CHOP方案是否适用于所有病理类型的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尚有待于更多的研究,进展迅速的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CHOP方案的治疗效果并不理想,可能需要更强或作用时间更长的化疗药物组成新的方案。对于具有明显不良预后因素的初治患者,诱导化疗达到完全缓解后实施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可以明显提高其长期无病生存率和总生存率,但对于诱导化疗后仅达部分缓解的患者,选择造血干细胞移植时要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接近完全缓解的患者,移植后的疗效与移植前达到完全缓解者相似。

    复发耐药的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的各种解救化疗方案的疗效和长期生存情况基本相似。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比单纯常规解救治疗会取得更好的疗效。近来进行的临床研究是化疗联合抗CD20单抗(即美罗华)治疗复发的侵袭性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以及其他新药治疗复发耐药患者的疗效。

    高度侵袭性非霍奇金淋巴瘤的预后不良,常规方案化疗的效果不佳,对于淋巴母细胞型非霍奇金淋巴瘤等的标准一线治疗方案还缺乏系统的临床研究。由于其恶性程度很高,早期即可以出现远处播散,并常侵及骨髓和中枢神经系统。所以即使很早期的病人也应该按Ⅳ期对待,在选择化疗方案时必须考虑到这些因素,自体或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是人们正在探索的治疗方法。

    (责任编辑:王巍)

    爱心医生

    首页 神经内科 肾病科 精神科 美容科 健康医苑 健康资讯 健康养生 健康专题 健康咨询

    (Copyright © 2000-2013 www.995jk.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健康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冀ICP备140128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