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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楼死者器官捐赠四患者
据了解,器官捐赠的死者黄×强,46岁,生前是一位钉板工人,今年10月22日在何文田牧爱街公开大学新校舍地盘工作时,失足从三楼堕下平台,抢救数日后于26日在伊利沙伯医院逝世。
伊利沙伯医院对死者身体检查,认为其肝脏及两个肾脏情况良好,适合作器官移植。医生当时留意到其肺部有一处直径1.4厘米结瘤,认为属良性。医生遂与病人家属商讨,并获死者家人同意捐赠死者器官。
该死者器官移植手术次日分别在伊利沙伯医院与玛丽医院进行。其中肾脏部分分别移植予该院一名50岁女病人及基督教联合医院一名30岁女病人,玛丽医院一名七个月大男婴及一名59岁女病人则接受肝脏移植。手术完成后,其中3名病人已出院,而59岁女病人仍然留医玛丽医院。
器官捐赠者查出患癌
时隔近一个月,伊利沙伯医院为死者解剖,上周五发现死者肺部的结瘤为早期淋巴上皮瘤。
伊利沙伯医院前晚通报,该院发现捐赠者患癌后,已就个案再次评估风险,并知会有关医院,安排与病人及家属会面,解释情况,包括接受器官移植者患上癌症的风险及相应的治疗。
记者昨日向伊利沙伯医院采访时了解到,医院检查病人情况后认为四人目前表现正常,后续还会安排跟进检查。
伊利沙伯医院表示,根据香港过往器官移植手术的资料,受惠病人通过移植的器官而患上癌病的情况十分罕有。
受益人存在患癌潜在危机
香港大学李嘉诚医学院临床肿瘤学系副教授蔡清疹接受采访时表示,淋巴上皮瘤是十分罕见的恶性肿瘤,而每年全球各地分别只有2至3宗个案。由于它是恶性肿瘤,有机会扩散至其他器官,因此即使所捐赠的器官并非肺部,受惠病人仍有生癌的潜在危机,但风险相当低。
港大李嘉诚医学院外科学系教授潘冬平指出,由于接受器官移植的病人正在服食抗排斥药及进行抗排斥治疗,他们的抵抗力较一般人低,令人有点忧心,“不过患上癌病的风险不高,当前病人已作器物移植,理论上不会把器官再拿出来。”
(责任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