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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来认为肝癌的病程很短,通常不超过6个月,随着甲胎球蛋白(AFP)检测的广泛应用和各种定位方法的进步,1~2cm小肝癌的检出,使人们对肝癌的自然病程有了新的认识。1981年上海医科大学汤钊猷提出了肝癌自然病程的新概念。
原发性肝癌本身的自然病程可分为4个阶段:
(1)早期亚临床期:即由发病开始至亚临床肝癌诊断成立。如从AFP在积压中最早出现异常算起,中位时间约为10个月(实际可能更长),即肿瘤长至目前定位手段能测出(即1~2cm)前所需时间。此期间除AFP低浓度上升无任何异常可见。早期诊断与定位仍困难。
(2)亚临床期(Ⅰ期):即由亚临床期肝癌诊断成立至症状出现(约8~9个月)。此期亚临床肝癌的患者没有任何症状和体征,诊断主要依靠检测AFP和B型超声波、CT检查等。此期肿瘤较小,手术切除的机会多,约90%可获早期肿瘤切除,切除后5年生存率可达90%左右,提示多数病例其疾病仍处于可治愈阶段而无明显扩散。
(3)中期(Ⅱ期):指由症状体征出现到黄疸、腹水或远处转移的出现,约4个月。此期各项检查如酶学、肝功能、核素扫描等绝大多数均出现异常,故诊断已无困难。此期病人手术切除及5年生存率均只有20%左右,提示大多数病人已有肿瘤扩散。B超和CT检查均能发现门静脉支内已有癌栓。此期肿瘤中位直径已达9~10cm。
(4)晚期(Ⅲ期):指黄疸、腹水、远处转移的出现至死亡,仅约2个月。此期已缺乏有效延长病人生命的治疗方法。门静脉主干癌栓对不可逆的疾病过程起重要作用。
因此,原发性肝癌有一个相当长的自然病程,至少2年以上。因血中出现AFP异常时,肿瘤已发展到一定大小,实际上肿瘤的发生时间应当更早。
(责任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