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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化疗局部毒副反应的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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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zl.995jk.com 更新时间:2014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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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部组织损伤发生于以下情况:给药期间细胞毒性药物刺激静脉内壁造成静脉炎。细胞毒性药物由皮肤脉管系统渗出扩散至周围组织,导致化学性蜂窝织炎。局部炎症进一步发展造成局部组织坏死,称为渗出性坏死。

    化疗前应识别是发创性还是非发创性药物。

    输液适当部位为前臂近端(未手术)及覆盖有大量皮下组织的部位。预期可能有复合输液时,应考虑采取皮下贮液器或中心静脉留置管。化疗给药必须由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执行或指导。

    输液中加强观察,任何阻塞的迹象均需立即停止输液并检查。注射化疗药物前,应检查是否有回血。输入化疗药物后,应该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充分冲洗管道和针头后再拔针。在输液前应向患者讲解药物渗出的临床表现。

    若已发生外渗,应及时给予处理,立即停止输液,设法吸出渗出液。蒽环类药物外渗。

    用抗氧化剂二甲亚砜涂于患处,每6小时一次,共2周或依情况而定;柔红霉素外渗;在局部注射50~100mg氢化可的松或局部静注8.4%碳酸氢钠5ml。同时给予局部冷敷。

    氮芥等烷化剂外渗,可用硫代硫酸钠10ml注射于外渗处;卡氮芥外渗后,可以局部静注8.4%碳酸氢钠5ml;若无上述解毒剂,可用2%普鲁卡因2ml加生理盐水5~10ml或用50~100mg氢化可的松于患处注射,局部冷敷6~12小时,一般禁忌热敷,注意预防冻伤。

    (责任编辑: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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