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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福州的黄某,怀孕6个月,被检查出肝癌,现在住在医院里深感困扰,到底该不该把孩子生下来?
理论上讲,只要肝癌病人的生殖系统正常,生育仍是可能的事。但是,从医学角度上考虑和从优生优育的角度出发,对一个结了婚的肝癌病人,应当劝阻其不再怀孕和生育,有3大理由。
1、肝癌虽非传染病,但具有较显著的遗传倾向和家族聚集性。
2、妊娠期间,身体消耗较大,加上内分泌变化和免疫系统的改变,都容易使肿瘤发展,部分临床治愈的肝癌患者,怀孕后又出现复发或转移。
3、若患者在治疗期间怀孕,化疗或放疗还可能导致流产和胎儿畸形。同时,治疗期间患者往往精神和体质都差,食欲不振,有的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导致病人营养不良,也必然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
专家建议,对怀孕期间发现肝癌的病人,应当考虑立即终止妊娠,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治疗上。若因种种原因还想生育,必须在5 年后,无复发和转移,一般情况良好,有关化验指标均正常,再考虑生育问题较恰当。
综上所述,以上介绍了肝癌病人不提倡怀孕生子,了解这些对于各位朋友的帮助很大,肝癌对于各位朋友的危害性很大,所以应该引起重视,及早的预防。
(责任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