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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年11 月至2002 年7 月对110 例慢性乙型肝炎(CHB) 患者进行拉米夫定(LAM) 联合α2干扰素(IFN-α) 的治疗研究,观察近期疗效和安全性。
资料与方法
一、对象 110 例CHB 患者,符合2000 年西安会议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并符合“拉米夫定临床治疗指导意见”的要求。病史6 个月以上, 血清HBsAg 、HBeAg 、HBVDNA 阳性,治疗前2 个月内ALT 升高超过正常值1. 5 倍~10 倍以内,排除重叠其它肝炎及治疗前应用过抗病毒或调节免疫药物等。
二、治疗方法 将110 例患者分为单用拉米夫定组56 例,拉米夫定联合干扰素组54 例(IFNα1 b, 商品名赛若金,由深圳科兴公司提供),两组患者治疗前肝功能、肝脏病理改变等均具有可比性。LAM 组给予LAM100mg/ 日, 共12 ~15 个月; 联合治疗组: 给予LAM100mg/ 日,12~15 个月,治疗开始两周后联用干扰素5MU , 肌肉注射每周3 次,共6 个月。两组在疗程6个月、12 个月时分别进行疗效观察及评价,并随访6~12 个月。
三、观察指标 ( 一) 肝功能生化指标用美国Beckman 全自动生化仪及其配套试剂检测。(二) HBsAg 、HBeAg 、抗2HBe 、抗2HBc 用微粒子酶免疫法(MEIA)检测,试剂由美国Abbott 公司提供; HBV DNA 采用荧光定量聚合酶链反应(PCR) 检测,由广州达安基因诊断中心提供仪器和试剂盒,截断值为103 拷贝/ 毫升。对于HBV DNA 阴转后再转阳者行YMDD 变异检查(限制性片段长度多态性分析法,PCR2RFLP) 。(三) 肝组织学评价进行炎症活动度分级(G) 及对肝组织纤维化程度进行分期(S) 。依照半定量计分标准,进行炎症活动度和纤维化程度定量计分。所有肝组织标本的诊断和评价分析由我院病理科进行。
四、统计学处理 结果以均数±标准差表示,组内、组间比较采用多样本均数的F 检验及t 检验,率的比较采用x 2 检验或Fisher 精确率计算,使用SPSS10. 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处理, P < 0. 05 为差异有显著性。
结果
一、血清HBVDNA 的变化 6 个月时拉米夫定组HBV DNA 阴转率为96. 7 %, 拉米夫定联合干扰素组97.8 %;12 个月时拉米夫定组为96. 4 %, 拉米夫定联合干扰素组96.8 %, 差异无显著意义。
二、血清HBeAg/ 抗2HBe 的变化 6 个月时拉米夫定组HBeAg 阴转率为22 %, 拉米夫定联合干扰素组40 %;12 个月时拉米夫定组为29. 3 %, 拉米夫定联合干扰素组56 %, 两组相差有显著意义。
三、血清ALT/ AST 复常率 6 个月时拉米夫定组为88.5 %, 拉米夫定联合干扰素组90.5 %;12 个月时拉米夫定组为88 %, 拉米夫定联合干扰素组93. 1 %; 两组差异无显著意义。
四、治疗前后肝组织病理学变化 治疗前进行肝组织活检的有22 例,其中LAM 组10 例,联合治疗组12 例。治疗结束时有10 例进行了第二次肝穿,其中LAM 组5 例,联合治疗组5 例。10 例患者治疗前后肝组织病理变化不明显。
五、不良反应 拉米夫定组安全性及耐受性良好,无明显不良反应,联合组出现“流感样症候群”和一过性轻度白细胞下降,但在干扰素疗程结束后逐渐缓解;两组患者疗程中血糖、心肌酶及肾功能等检查结果均无异常。
(责任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