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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日16时30分许,河北省元氏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煤场工人驾驶的铲车在该县井元路(井陉县--元氏县)南佐段一路冲撞多辆汽车,当场有8人死亡,其后再有3人伤重不治,另外30多人受伤。这就是“元氏县铲车事件”的大致后果。
元氏县铲车事件
案发后经警方查明,2010年8月1日发生在河北省元氏县的铲车撞人事件系一起醉酒驾车连续撞人的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李献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元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该案已经造成11名群众死亡。
事实还原:8月1日中午,煤场经理张某为李献良设宴送行(李献良提出辞职,当日上午已结完工资)。席间,李献良喝了不少白酒。15时许,元氏县前仙村钱某来煤场拉煤,李献良负责装车。钱某指责李献良把煤矸石和煤面装进了车里,双方由此发生口角,继而推搡拉扯,后被煤场经理张某拉开。李献良恼羞成怒,驾驶铲车将煤场内的简易房屋推倒,致正在房内休息的山东客户丁某被砸身亡。之后,李献良驾驶铲车冲上井元路(井陉-元氏)南佐路段及南佐镇村内,先后撞毁数十辆各类机动车,撞坏简易房屋及门脸等十余间,当场造成8人先后死亡,30余人受伤。截至目前,又有3人因伤势严重不治身亡。
受伤的犯罪嫌疑人李献良被警方控制后即被送往医院。8月1日当晚20时对李献良的酒精检测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4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李献良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经被元氏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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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