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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手术、放疗和化疗被称为治疗癌症的“三把斧”,但却不一定都适合晚期癌症病人, 晚期癌症不可治愈是世界肿瘤专业人士的共识,但是相当多的晚期癌症患者仍然是无休止地手术、放疗、化疗……这样过度的治疗,不仅劳民伤财,还增加了病人的痛苦。
所谓肿瘤的“过度治疗”,是对肿瘤患者所做的一些没有必要、无益的治疗。比如,有的晚期肿瘤患者,已经多处转移扩散,没有手术机会,如果没有出现危及生命的并发症如梗阻、大出血等,则手术无益;有的患者经过多周期化疗后,骨髓功能严重受抑,部分脏器功能受损,身体极度虚弱,此时再强行化疗则会增加痛苦,加速死亡;肝癌合并肝硬化腹水、黄疸仍然手术和化疗药物介入,导致肝功能衰竭而致死;白细胞过低仍然坚持高强度化疗,患者骨髓衰竭合并感染高热而死亡。
有资料显示,在我国,很多医院的很大一部分医生在治疗肿瘤时,不同程度的存在过度和不合理的治疗,致使至少15%的患者加速死亡,癌症病人的死因不是因为癌症本身造成,而是由于不恰当的过度积极的杀伤性治疗所致。
过度治疗案例—患者支付天价药费后撒手人寰
受害患者:李林
所患疾病:恶性淋巴瘤晚期
74岁的李林是一所中学的离休教师。2005年6月,他因恶性淋巴瘤并发症被送进当地所在的附属医院的心外科重症监护室。在67天住院时间里,他的家人向医院缴纳了139.7万多元医药费,加上医生建议的自购药,总支出超过了500万元。尽管如此,老人还是撒手人寰。
晚期癌症治疗不可“积极过头” ,减轻痛苦提高生命质量是重点。
肿瘤治疗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即从改善患者症状、控制病情发展到抑制肿瘤、提高生存质量等各个环节入手,目的只有一个——最终实现长期延长患者生命。
对于晚期癌症患者,既然是不可治愈的,那么治疗的重点就是减轻病人痛苦、提高生活质量,在此基础上延长生存时间。
(责任编辑: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