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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胃癌是指因良性疾患切除后,于残胃上发生的癌。关于两次 发病的间隔时间,一般认为残胃癌应是前次良性病变切除术后5年以上(有的指10年以上)在残胃所发生的原发性癌肿,但也有人将胃恶性肿瘤术后20年以上再发生的癌也列为残胃癌。
残胃再发癌是指第一次因癌肿行胃切除,后于残胃上又发生的癌。关于残胃再发癌的再发间隔时间和判断标准还尚水统一。古泽将残胃再发癌分为早期再发和晚期再发(术后5年以上),并提出胃的残胃再发癌应包括:
①同时性及异时性多发癌见于残胃上;
②胃切除断端癌残留的遗残癌;
③断端虽未残存,但由于癌的胃壁内转移而于残胃上再发现;
④残胃附近的癌累及残胃。
张佩范提出,上述①②不是再发癌。
(责任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