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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放射的基本概念是:外科切除所有的大块病变,未能切除的少数肿瘤细胞是能够被放射线杀灭的;放射线的范围可以按照可能被侵犯的区域来设计,而不受神经,血管的限制。
1)适应症
①原则上局部肿瘤切除术后,均应做术后放疗。
②广泛切除术后仍有残存病变着。
③以广泛性切除术配合本后治疗,来代替截肢术或半盆切除术。
2)照射剂量
肿瘤量(50~70)Gy/(5~7)周左右。
①参考单纯放疗的"照射技术注意事项"。
②伤口愈合后就开始放射。
③如用钴-60照射,在照射的前5周内用凡上林纱条,盖在手术疤的表面,以避免造成低剂量区。
(责任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