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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很多媒体大肆报道“炒青菜、韭菜炒蛋、红烧肉、红烧鲫鱼,冰箱里放24小时亚硝酸盐含量全部严重超标,隔夜菜看来真的不能吃”,卫生部发布紧急公告,要求重点防范亚硝酸盐中毒和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卫生部公告预防硝酸盐中毒 严重可致胃癌
亚硝酸盐中毒现象多发生于误食工业盐的情况,因为工业盐里的亚硝酸盐含量奇高;而萎蔫、掉叶的菜和刚腌不久的咸菜,微生物活性强,也很容易引起亚硝酸盐中毒。
亚硝酸盐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它的毒性能使人体血红蛋白失去运氧的功能,成人摄入0.2至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长期食用,亚硝酸盐在胃酸等环境下,会形成强致癌物--亚硝胺,增加患食管癌、胃癌、大肠癌等风险。
公告指出,近期一些地方食物中毒事故高发。今年上半年报告的化学性食物中毒多为误食亚硝酸盐引起,常见于工地食堂和小餐饮业。公告强调,集体食堂和餐饮业要加强管理,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防止误食亚硝酸盐;
建筑工地要加强对工业用亚硝酸盐的管理,标识醒目,专人管理,严禁与其他食物及原料混放。另外,近期扁豆集中上市,公告强调,加工扁豆时要确保扁豆烧熟煮透,防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
公告要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用作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盐的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监管。各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好食物中毒事故的应对处理。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责任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