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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威县公安局在省公安厅刑侦局、邢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连续9天的艰苦奋战,成功侦破“2.17”威县七级爆炸杀人案,带破爆炸未遂案一起。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
2012年2月17日2时25分,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七级镇中七级村一农资门市发生爆炸,该店经营者闫某一家3口受伤,其妻李丽丽、子闫维维经抢救无效死亡。接报后,局长郑海林及有关局领导迅速带领刑侦、技术、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经现场勘察,发现爆炸造成受害人卧室房顶垮塌,致使受害人被砸埋伤亡,初步判断应系一起以爆炸为手段的故意犯罪案件。威县公安局立即成立由局长郑海林任组长、副局长刘志勇任副组长,抽调40名精干刑警组成的专案组,全力展开调查工作。
威县七级爆炸杀人案-爆炸地点
根据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情况,专案组迅速确定了侦破方向,从与闫某有重大矛盾关系及掌握爆炸物制作技术人员着手,围绕闫某的社会关系,迅速在该村及周边村庄展开摸排调查。专案组民警经过上千人次的走访调查,一条条重要线索被搜集上来,有群众反映:中七级村村民李某多年前曾与南宫人一起打井时自制过土炸药包。专案组立即组织民警奔赴南宫市对该线索进行调查核实。还有群众反映:李某因其子在闫某门市旁边也经营着一家农资门市,两家曾多次发生恶性竞争,矛盾很深。调查证实,线索均属实。种种迹象表明,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果断决定对李某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并安排有丰富审讯经验的民警与其进行正面接触。
与此同时,专案组加大证据搜集力度,对现场再次进行勘察,由于村民抢救受伤人员时现场破坏严重,给搜取有价值线索造成极大困难。专案组组织技术民警对爆炸现场进行土过筛、物过眼的细致勘察,提取固定证物,并将提取物送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案件侦破期间,省公安厅刑侦局王占平处长、邢台市公安局邢群英副局长带领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王青副支队长亲自指挥在一线,及时指导案件的侦破思路。省公安厅刑侦局爆破专家翁小聪、刘忠良闻讯也赶来威县指导侦破工作。威县县委书记段小勇、县长吕志成多次过问该案,威县政法委书记李普川多次亲临专案组慰问办案民警。
为争取早日破案,专案组民警在局长郑海林和副局长刘志勇的带领下,吃住在案,夜以继日,采取一切超常措施加大办案力度。 2月25日,在办案民警强大的政策攻心下,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的心理防线终于被突破,不得不如实供述了对闫某农资门市实施报复爆炸的犯罪事实。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威县七级镇中七级村人。该李曾于十几年前购买了土炸药用于打井,剩余部分私自存放在家)于2012年2月17日零时许,用自制的土炸药包放于闫某门市,引燃后逃离。
据李某供述,其曾于2011年阴历2月,用自制土炸药包乘夜放于闫某门市内,因被闫某发现,未能及时引爆,而闫某当时未报案。
目前,威县七级爆炸杀人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