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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治疗:包括绝对卧床4~6周,头抬高30度,限制额外刺激,适当给予镇静止痛剂,并保持水电解质平衡等。
2.监测血压、EKG、血氧饱和度、中心静脉压、做血生化和血常规检查等。
3.止血:目前对止血剂在SAH治疗中的作用仍有争论。一般认为,抗纤溶药物能减少50%以上再出血,可是由于抗纤溶促进脑血栓形成,延缓蛛网膜下腔中血块的吸收,从而易诱发缺血性神经并发症、脑积水等,抵消其治疗作用。但是,也可能由于止血剂减少再出血,使病人能生存更长时间而易发生DID等并发症。
因此,对早期手术夹闭动脉瘤者,术后可不必应用止血剂;对延期手术或不能手术者,应使用抗纤溶剂以防止再出血。但是有妊娠、深静脉血栓形成、肺动脉栓塞等时为禁忌证。使用方法:①6-氨基己酸(EACA):16~24g/天静脉点滴,给药3~7天,病情平稳后改6~8g/天(口服),直至造影或手术。②止血环酸(凝血酶):比EACA作用强8~10倍,且有消毒作用。应用剂量2~12g/天,与抑肽酶(30万~40万u)联合应用,疗效优于单独应用。
4.控制颅内压:颅内压波动可诱发再出血。当颅内压降低时,脑动脉瘤可变大,搏动减弱;当颅内压增高时,动脉瘤可变小,搏动增强。故颅内压变化可诱发动脉瘤破裂。临床也常见腰穿或脑室引流不当而引起出血,颅内压低可诱发再出血;颅内压接近舒张血压时,出血可停止,但脑灌注压也有明显降低,易发生脑梗死,因此,SAH急性期,如颅内压不超过20~30mmHg,此时病人多属Ⅰ~Ⅱ级,一般无须降低颅内压。
(责任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