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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病理生理特点
1、类癌组织学来源于嗜铬组织,多发于胃肠道,也可见于支气管、卵巢、甲状腺或乳腺,类癌具有分泌体液递质及血管扩张性物质的特性。约5%-10%的病人具有由类癌细胞释放的血管活性物质引起的临床症状,称之为类癌综合征(carcinoidsyndrome)。
2、类癌分泌的递质包括血清素(5-羟色胺)、缓激肽、组胺、前列腺素及血管舒缓素。
3、类癌的生物化学特征为血清素产生过多及尿中的血清素降解产物5-羟吲哚乙酸升高。
4、临床表现除具有由于肿瘤的位置、大小、对周围器官和组织的压迫、浸润、转移引起的症状与体征外,部分病人具有类癌综合征。类癌综合征的表现取决于肿瘤的位置和肝脏的灭活能力。肝脏对体液递质具有强大的灭活作用,正常情况下,体液递质一旦流经肝脏即被全部灭活。如果类癌产生的体液递质超过肝脏的灭活能力或血液回流不经门脉系统(消化系统以外),则会产生类癌综合征。症状包括皮肤阵发性潮红、腹泻、支气管痉挛、轻度高血糖、轻度低蛋白血症及室上性阵发性心动过速。类癌的转移可引起三尖瓣扭曲畸形,造成三尖瓣返流及肺动脉狭窄。外周血管扩张可引起血压明显下降。
二、麻醉处理一般原则
1、对于类癌综合征的病人对抗体液递质的药物:
(1)h1及h2受体阻滞剂可使组胺作用减弱,例如苯海拉明和甲氰咪哌。
(2)赛庚啶(cyproheptadine)具有抗血清素及抗组胺作用,可以减少支气管痉挛的发生。
(3)sandostatin(octreotide)可阻断血清素及激肽的外周作用并抑制其他递质的释放,可有效地抑制潮红和腹泻。如类癌危象即顽固性低血压和支气管痉挛,应给予sandostatin(50-100μg,iv),充分补液及直接作用于血管的血管收缩剂(如新福林)。
2、低血压可促进体液递质的释放,应避免麻醉过深及硬膜外阻滞引起的低血压。
3、避免使用具有组胺释放作用的药物,如箭毒、阿屈可林、琥珀胆碱及吗啡。
4、术中偶发高血压,可采用加深麻醉、应用血管扩张药及芬太尼控制。
5、术中操作挤压肿瘤可使体液递质大量释放入血,造成血管扩张、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血管媒介外漏、内脏水肿等一系列类似过敏反应的表现。临床可给予氢化可的松(100-200mg),不应使用儿茶酚胺类升压药及促进内源性儿茶酚胺释放的药物。
(责任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