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肿瘤科首页
传国寿在癌症高发区禁售防癌险,有媒体报道,中国人寿今年5月1日推出一款防癌险,但该险种却在18个癌症高发区禁止销售,其中包括陕西某县。昨日,中国人寿陕西分公司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禁售消息’只是网上所传,不是总部官方发布的。”也有法律人士认为,中国人寿此举在法律上并不违规。
传国寿在癌症高发区禁售防癌险
报道称18个高发区禁售防癌险
近日,网传中国人寿推出了一款防癌险,总公司在向各地分支机构下发销售通知时,还同时下发一份禁售地区的通知,指出在18个癌症高发区禁止销售该产品。这些禁售地区涉及江苏、浙江、云南、河北、河南、辽宁、山东、福建、湖南、陕西、海南、江西等省份的部分县市。
昨日,中国人寿陕西分公司一位人士告诉记者:“这是一款新产品,正筹备在陕西开卖。至于‘禁售消息’只是网上所传,不是公司总部官方发布的。”
根据中国肿瘤登记中心最新发布的《2013中国肿瘤登记年报》,东部地区的癌症发病人数多于西部和中部地区,但就癌症发病率而言,东部地区(233.7/10万)、西部地区(233.8/10万)、中部地区(238.5/10万)基本持平。
但网上所传的中国人寿防癌险所列18个禁售县市并未与《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所列地区完全对应。业内称,按照严格的保险产品设计,保险公司依据不同地区的癌症发病几率设计不同费率,再针对不同投保人的具体情况适当提高保费。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称,“中国有不少癌症高发区,赔付率偏高,为了控制成本,保险公司可以对那些地方实行禁售,但目前很少有公司这么做,因为这太影响公司声誉了”。
律师称“企业的做法不违规”
据了解,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上能覆盖癌症的保险主要有两种:一是包括癌症在内的重大疾病保险,另一种是专门针对癌症的“防癌疾病保险”。
报道称,中国人寿防癌险保险条款中规定,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成为防癌保险的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投保人自保险合同生效后被确诊为癌症的,保险公司将根据病发时间、病情,按照合同约定赔付相应额度的保险金,最高保额为15万元。
而对于“国寿防癌险部分地区禁售”消息,多位人士表示“企业的做法没有违规”。
陕西瑞拓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飞认为,“企业为了控制赔付成本,对部分地区限售,这无可非议,没有违法。”国内知名律师赵占领也认为,“保险公司也是企业,而企业为了控制成本,对‘癌症高发区’禁售产品很正常,从法律上来讲也没有违规。”
不过,也有不少消费者认为,保险公司这种以偏概全的做法属于消费歧视。“在高发区禁售,对这个地区的所有人都是一种歧视。”有网友在网上如此评论道。
(责任编辑:晓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