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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乳腺癌的发展越来越趋向年轻化,对于年轻的乳腺癌患者来说,我们应追求对局部有长期较好控制的保乳治疗,这样也可以减轻乳腺癌患者的心理创伤。
我国女性乳腺癌的发病特点与西方有所不同,其中之一是发病高峰年龄前移,在40岁后已出现乳腺癌发病率的增加。我国有相当一部分青年乳腺癌人群,她们有着更为积极的社会生活状态,对自身形象的要求也更高。
对乳腺癌保乳手术的局部复发应主要通过初始治疗中对乳腺癌病灶局部的处理和术后辅助治疗加以控制,即合理选择适合保乳人群,除外多中心或多灶性病变;保证术中切缘阴性;术后乳腺放疗对瘤床进行加量照射;根据辅助治疗指南进行术后辅助化疗和内分泌治疗;坚持长期随访,早期发现局部复发并进行治疗。
目前,对保乳治疗的适应证尚存在分歧,美国乳腺与肠道外科辅助治疗研究组(NSABP)B06试验将保乳治疗的适应证界定为:肿瘤最大直径≤4cm;肿瘤局限于乳房或仅累及同侧淋巴结;肿物可活动;肿物与皮肤、胸肌等无粘连;肿瘤与乳房比例适中,肿物切除后外观可接受。由于东方女性乳房普遍偏小,我们认为在采取保乳治疗时,肿物的最大直径不应超过3cm.
虽然各肿瘤中心对保乳治疗适应证的界定有所差异,但对禁忌证基本上已达成共识。2008年,《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NCCN)乳腺癌临床实践指南》对保乳治疗的禁忌证进行了总结:绝对禁忌证包括既往乳腺或胸壁放疗、妊娠期间放疗、钼靶提示弥漫的可疑或恶性钙化、病灶广泛且无法通过单一切口的局部切除达到切缘阴性和良好外形以及病理证实切缘阳性;相对禁忌证包括累及皮肤的活动性结缔组织病、肿瘤>5cm、灶状阳性切缘、已知存在BRCA1/2突变的绝经前妇女以及≤35岁的年轻女性。
(责任编辑:听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