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肿瘤科首页
急性白血病是造血系统恶性增生性疾病,其特点为造血组织中某一血细胞系统过程增生,进入血流并浸润到各组织和器官,从而引起一系列临床症状与体征,如发热、贫血、出血、器官与组织浸润征象如肝、脾、淋巴结肿大、骨与关节疼痛以及中枢神经系统与睾丸浸润征象。
白血病治疗的根本目的是使病人长期无病存活直至治愈。因此,在治疗中应遵循按急性白血病分类分型来选用方案的原则,选用当前国内外最佳化疗方案,以提高完全缓解的质量,并及时予以正规有效的完全缓解后治疗及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的预防和治疗,力争使尽可能多的患者治愈。
(1)按型给药:不同类型的白血病在治疗方案上有所不同,应按型施治。
(2)足量给药:在诱导巩固治疗阶段足量的用药,以尽可能多的杀灭白血病细胞,使骨髓迅速达到抑制状态,对日后减少复发极为重要。
(3)联合用药:可协同增效,减少复发,提高缓解和长期存活率。
(4)长期治疗:可防止复发,提高长期生存率。在长达数年的化疗中,化疗可归纳为两大基本程序:
①诱导缓解治疗(包括诱导分化治疗);
②缓解后治疗(包括巩固治疗、强化治疗、维持治疗和髓外白血病的预防)。
(5)间歇化疗:两疗程之间应有间歇,以利于正常造血细胞恢复,并使处于休止期的白血病细胞进入增殖循环,在下次的化疗中容易被杀死。
(责任编辑: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