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肿瘤科首页
2009年06月05日上午8点02分,成都市公共交通集团北星公司的一辆牌号为川A49567的、满载乘客的9路公交车在行驶至成都动物园附近、市北三环川陕立交桥下桥处时发生燃烧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事件。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的真像是什么呢?警方给出了以下解释:
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开展了大量的勘查检验、侦查实验和走访调查工作。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现已认定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为一起故意放火刑事案件,烧死在车内后部的张云良是故意放火案的犯罪嫌疑人。
警方介绍,2009年62岁的张云良是江苏省苏州市人,案发前暂住成都市。他在江苏原籍嗜赌,长期不务正业。2006年到成都后一直没有正当职业,主要经济来源靠女儿资助。2009年,女儿因其又嫖又赌,减少了给他的生活费,张云良遂多次以自杀相威胁向家人要钱,并流露出悲观厌世的情绪。6月4日,其与女儿通话中表示“明天我就没有了”“跟别人死的方式不一样”等内容。6月9日,其家人收到了张云良案发前从成都寄出的遗书。
经调查,6月5日7时40分左右,张云良携带装有汽油的塑料桶在9路公交车天回镇始发站上车。有乘客证实当车辆由北朝南向城内方向行驶至三环路川陕立交桥处时,张云良在车内倾倒所带的汽油,并点燃引起车辆燃烧。
据现场勘查显示,在张云良所坐位置的地板上有汽油向车头方向扩散型流淌痕迹,该区域燃烧程度最为严重,专家组认定为点火区域。通过现场勘验确认,车辆起火的中心区域只有张云良的尸体,在其尸体旁提取到一枚打火机防风罩。尸体倒地的姿势和朝向表明,着火后张没有主动逃生意愿。
对于这一事故原因,部分民众表示怀疑:
“一问成都警方:请问死者给家人的遗书中可有明确说明自己要拿汽油去烧公交车已达到轻生的目的?俺看到的只是死者说,“跟别人死的方式不一样”,不知道这不一样的死法是否就是暗示大家,他要拿汽油烧车?
二问成都警方:死者既然上车携带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这肯定不是一瞬间能完成的动作.而汽油气味又大,如此大的动作,相信不会车上一百多位乘客一个都没看见?我更相信看到之人,一定会大声呼叫救命,告知全车乘客,有人烧车。那么74位逃生的乘客中,肯定会有直接目击证人或者是间接目击证人!我大胆猜测一下,应该不只一位吧?而警方也证实了我的推断,确实有目击乘客存在,也证实了系凶手故意纵火!我又个疑问,按我的推断,既然有目击证人存在,那应该不是一个那么少,既然有多个目击证人存在,案件应该当时就可以大白于天下!相信也不需要我们警察同志辛苦将近一个月来侦察定案!就算不能定案,也至少是闹的纷纷扬扬吧。我所奇怪的是为何直到此时才出现乘客证实?而那位目击乘客又在哪里?我看到的只是有乘客说,我想请问这位乘客是一位还是几位?我再请问证人叫什么名字?是什么身份?
三问成都警方:打火机防风罩可有证据证明是点燃汽油的打火机?又有证据能证明此打火机系凶手所有?
四问成都警方:从新闻中看出,凶手死时情绪很稳定,没有挣扎,逃生现象。于常理我们很能想到凶手轻生!不过想必大家都听过一句话:蝼蚁尚且偷生。就算有人上吊求死,死之前也会有强烈的求生挣扎,这--出自于本能!”
——网民对成都公交车燃烧事件调查结果的质疑
(责任编辑:临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