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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宫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奋力攻坚,先后兵分五路,赶赴石家庄、邯郸、洛阳、北京、唐山等地开展工作,成功破获“6.13”杀人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栗志山(男,22岁,南宫市大屯乡大屯村人)、牛广友(男,22岁,南宫市大屯乡大屯村人)被抓获归案,有力打击了当地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消除了威胁社会安定的重大隐患。
2011年06月13日07时30分,南宫市公安局接群众报案称:在南宫市大屯乡小屯村西北坟地里一村民移坟时,在棺材上发现一具男尸。接报后,刚刚到任的局长康志平立即带领主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和刑侦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开展侦查工作。并当即成立了以局长康志平为组长的“6.13”专案组,全力侦破案件。
经现场勘察和尸检:查明男尸约50岁左右,赤身,身高163厘米左右。该男尸体已高度腐烂,经尸检发现尸体头部右顶处有圆形创口贯穿脑部,在其贯穿伤颈部发现一直径为1cm左右钢珠。据此,初步认定为他杀且系遗尸现场。
专案组民警随即围绕死者身份开展调查工作。一是对全市近期失踪人员进行排查,特别是通过失踪人员信息库进行查询;二是提取死者DNA样本送省公安厅、公安部进行鉴定;三是向周边县市公安机关通报案情,排查有无失踪人员。
经工作,办案民警发现死者与我局正在侦办的一起绑架案中的受害人冯金福相似。2011年2月8日受害人冯金福的的儿子冯伟伟接到有人用其父的手机发来的短信称其父已被绑架,要求其子把现金5万元赎金汇到一张卡号为62109814813000554851的卡上。后办案民警民警先后在南宫、枣强、大营、北京等地工作,查明此开户账号系用他人丢失的身份证办理,因缺乏其他有效证据,案件仍在侦查中。
为尽快确定尸源身份,为案件侦破提供正确的侦查方向。办案民警找来冯金福的儿子对死者进行辨认。由于尸体已高度腐烂,冯金福之子辨认后也不能确定是否是为冯金福。于是办案民警提取了冯金福父母和其儿子的DNA进行比对。7月25日,公安部出具的DNA鉴定结果显示死者确系2月8日发生的绑架案受害人冯金福。专案组据此决定将冯金福被绑架案和“6.13”杀人案并案侦查。
专案组根据“6.13”杀人案和冯金福被绑架案中掌握的大屯乡大屯村栗志山在实施绑架冯金福案中使用过冯金福的手机这一重大线索,认为栗志山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即决定对栗志山进行传唤讯问。工作中,发现栗志山已经去外地打工,去向不明。办案民警经过对栗志山的住所进行搜查,在其住所发现了死者冯金福的手机机芯。据此,专案组决定将栗志山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
2011年7月25日晚,南宫市公安局局长康志平召集主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芦跃国、赵凤栖及专案组民警连夜召开“6.13”专案调度会,研究制定抓捕方案,全力开展对栗志山的抓捕工作。一是由主管副局长芦跃国坐阵指挥,负责上下协调工作,安排专人对反馈的信息进行核查,并对栗志山进行网上追逃;二是围绕嫌疑人栗志山家属和其社会关系展开调查,寻找突破口,发现线索;三是由副政委兼刑侦大队长赵凤栖带队分兵五路赴石家庄、邯郸、洛阳、北京、唐山等地全面展开对栗志山的亲属进行重点排查和实施对栗志山抓捕工作。经过办案民警连续五昼夜排查追踪,行程千余公里,走访200余人的艰辛后,最终在邢台市技侦支队和唐山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2011年 8月1日将犯罪嫌疑人栗志山从唐山市抓获。
经就地突审,栗志山供认伙同牛广友共同实施了杀害冯金福的犯罪事实。办案民警根据栗志山的供述又于8月2日凌晨火速赶赴石家庄将犯罪嫌疑人牛广友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栗志山、牛广友供述,因对冯金福不满,想找其报仇,并于2011年2月2日晚上12时许在大屯村村口,栗志山用改装过的射钉枪将冯金福打伤,随后两人将冯金福带到栗志山新房的地下室后其捆绑起来,栗志山又对冯金福头部打了一枪,确认其死亡之后,两人将其带至小屯村村西北一坟地将其掩埋。2月8日,栗志山给受害人的儿子冯伟伟发短信,以绑架其父为由索要现金5万元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
据南宫市公安局工作人员透漏,目前,犯罪嫌疑人栗志山、牛广友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祝芳)